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阅读:3   发布时间:2023-07-07 02:44:31

《乾‧象》的「用九,天德不可為首」最直截的解釋就是與《坤‧象》的「君子以厚德載物」併而觀之,如此一來,「乾元『用九』,乃見天則」乃可由「陽在下」而「德施普」「德博而化」之謂也這是「君子終日乾乾,夕惕若厲」之根基,以「進德修業」,承天而時行,「君子」乃成,是以《坤‧用六‧象》曰,「用六,永貞,以大終也。

」 這裏的玄機是《乾‧用九》明明說的是「見羣龍無首」,但到了《乾‧象》卻說「用九,天德不可為首」,於是就透露了一個「轉所為能」的勢動;這個勢動一直到《坤‧上六》的「龍戰於野,其血玄黃」,「能、所」再也不能明確地區分,所以《坤‧用六‧象》歎曰「其道窮也」以後就轉入《坤‧用六》的「

利永貞」,然後《坤‧用六‧象》曰,「用六,永貞,以大終也」 這個「轉所為能」之勢動是「君子有攸往,先迷後得」的砥礪,也是「用九,天德不可為首」直截契入「用六,利永貞」的關鍵一言以蔽之,知其「用」也,其「用」者,「能用」至「所用」之轉進也。

「龍」既為「能」,和合不動,能所不分,是「渾淪思想」的象徵,當然不能為其所用,所以才有了那麼一大段的轉進那麼「能用」至「所用」到底要如何才能「為其所用」呢? 這個就是「大哉問」了那麼「所」為何意?這說穿了,就不稀奇了,蓋因「所」從戶從斤,「戶」為半門,「斤」為斫木之器,蓋即今之錛也,但「錛」為向內刺的木工用具,故「所」藉之以示「向內刺」的動作,倚於「半門」旁,卻與「戶」無涉,就像「出入」之象不可象、借「門」象之一般,「所」亦借「戶」以象「向內刺」的動作;「刺」者「犯」也,但因其「半門」,故不能單獨入意,是以「所」才能被當作「連接詞」使用,放在動詞前,指動詞有關的事物,如「所在所有所思所得所謂所作所為所答所問」等均是。

當然「所」字用得最廣的就是「所以」一詞,為很重要的承上啟下的詞,謂之「因為所以」,又「以」為「用」也,從倒巳,形「㠯」,巳象子未成形之狀,「包」從之,故倒「巳」為「用」,即為「以」也,如「以誠待人」或「以身作則」之「以」是也;「用」這個字很麻煩,從「

卜中」,卜之而中,乃可用也,但其實「卜不中」亦可「用」,以「卜」為「用」,非以「卜中」為「用」,所以是一個「主觀的見解」,謂之「以為」,引申為「以前以後以來以往」等「主觀時間性」概念,或「以東以西以南以北」等「主觀空間性」概念,甚至諸如「以上以下以內以外」等「主觀時空性」概念。

中國的時位概念乃具體成為詮釋西方的時空概念,「卜卦」之造作也 這個解釋是了解「倒巳」的關鍵,以其「子未成形」故可「倒巳」為「用」,故為「主觀性的見解」,「子」一旦成形,要「倒子」就很突兀了,因「倒子」為「 ㄊ」,同「突」,不順忽出也,古作「㐬」,「流疏毓」從之;但是中國人在引用「主觀性的見解」作出結論或決斷時,其實充滿了「不確定性」。

這是「卜卦」的由來,不是「迷信」,因為人類有太多「不可說不可說」的事由,故「卜之」以祈求「和穆」,是即《詩經》的「維天之命,於穆不已」之意,和也,敬也,臻其「渾淪橐籥」的「維天」思想也 那麼說這些有何用意?其因至為簡單,因「所以」即為「祈祀」,但必須「犯內」為「祈」,「倒祀」為「用」,以「以」本身即有「因」之意,謂之「良有以也」或「以此故也」,「因」也,故以「因」為法,是為「所以」,以「因」為「緣」故也,謂之「緣由」也,因「因」從囗大,能大者眾圍就之為「因」,故「因」本為「就」,但也因其「因」太大、太不可說不可說了,故「倒因」為「以」;「倒因」仍是「因」,這是中國人在「文字」上質疑「因為所以」充滿「主觀性的見解」的由來,也是中國人在「文字」上非常善於「倒因為果」或「倒果為因」的由來,甚至是中國人「以能為所」或「以所為能」,讓「兩頭明、中間暗」的論述方式操控中國人的思維達幾個世紀之久。

其由來以「因為所以」本來就充滿「斧以斯之」的內涵,更因「斯」從其從斤,「其」為古「箕」字,故「斯」為「就」,乃一幅將糞土往「箕」內掃進之形象,引申為「這、此」,然後才有「生於斯,長於斯」的說詞,而「近」就更為簡單了,乍行乍止,從彳從止,就「箕」往內而去是為「近」也,「斯之」也,至於「住所」或「一所屋子」等等詞彙其實都是後來的引用,與「所」之造字原理根本沒有關係。

論述這些的關鍵即在認清「以」之為「用」者,因「以」從倒巳,形「㠯」,而「巳」象子未成形之狀也「用」字既解,那麼「用九」、「用六」何意?這就牽涉到「研幾」了何以故?「住所」因「人主其內」的解釋勉強可與「所」有所關連,但「一所屋子」則完全是「量」的假借;外國的漢學家對「所」字所犯的錯誤即肇因於對「量」字的執著,所以對中國的「數字」有那種「籌算」的詮釋也就見怪不怪了,但其實欲解「量」字,必須由「幾」來觀察,因為兩者為一對相反運動的思維,「幾」往上行,可至「幾者動之微」,不能測量,侌昜和合,謂之「侌昜不測之謂神」;「量」卻正巧相反,不斷量化,將一切變化都在「機械原則」裏測量,是曰「數學量」、「物理量」、「度量」,而一旦量化,則不能「研幾」,故「不能成天下之務」。

中國的「數字」本身就有「華嚴思想」,但看能否自圓其說何以故?「出入」兩字而已矣讓我在此以「六」之「象」入題,因為「卦」的組成與設定為「六爻」,更以其「入」將「卦」的哲學意義凸顯出來,因其「刻畫的符號以六個數字為一組,即稱為一卦」,而之所以為「六個數字」乃因「六(入八)」乃「易之陰數,變於六,正於八,故從入從八」,以其「入」而生變,故兼「入」聲;以佛家的講法,「入」者,「根境互涉」也,故知「六入」者,「扶塵具形」也───「六」之締造,原取其「並峙為意」,因文字「本義難為象」而勉強為之也。

「入八」字既造,因其「並峙為意」,「四」乃隔五迴應,是以「四(併八)、六(入八)」均從八,「按九數以五居中,自五摺疊觀之,四六相對,故四六之形相近」,卻也因數成於「三」,「太極兩儀三才」同體,所以有「三位一體」之說,至「四」乃變;變則分別,故從「八」(八者分也),因「四」破了「三位一體」,故欲包之,包之者則併,故併「八」為「四」,四通八達之勢(或詞)乃生。

「四」變易又包併,乃「二象之爻」,不可久住;以之觀「包」的「包裹」字象,知其「包」必有覆隱,「出」的因緣已生;以之觀《尚書》的「洪範皇極」(「五」)恰似以「周易」觀「尚書」,因《尚書》將流變現象提升至永恆世界、與《周易》由時間的「生住異滅」現象觀察永恆的秘密,乃兩種不同的思維架構;又「皇極」無時空,呈永恆狀,「大中」難窺難測,四與之對,久之生變,其變也,破四之包併,六乃對應四而生,故知「四六」一變一入,「並峙為意」,一顯皆顯,互衍互生。

奇奧的是,四六隔五相峙,變易一併一入,又成「二象之爻」;從四六觀五,永恆殞滅,時空乃成;從五觀四六,時空乃破,「天地合」乃得以成之故知四六與五乃相對而生,互倚互成,一顯皆顯,是以永恆與流變只能對映而生;更因「永恆」不變,「流變」恆變,故知兩者不一不異,不變恆變,有無互倚,幻象乃生,層疊無盡,出入俱無,華嚴乃生。

另有一說,曰「四(併八)六(入八)」之別僅在一「、」字「、」為古「主」字,倚艮成良,有「止於止者」之意,是以有「良知」一說,本應為「宋明理學」之所依,不料從漢儒董仲舒以降,數代詮釋,執意將一個可直達思想究竟的「心性道德的形而上學」往下拉扯,又在「吸收消化了。

道法家、陰陽家許多思想、觀念和構架」以後,用「陰陽五行反饋圖式」來融合自然情境與社會現象,故知「始推陰陽,為儒者宗」者為董仲舒;其歷史定位自有儒家大儒詮釋,不得越俎代庖,但其往下拉扯的驅動,逐代演變,卻出了一個「唯物論」,以「事、易、物」的關係觀之,優劣立辨,乃「成凡成聖」的關鍵,不容忽視。

這是論述「陰陽五行」必須注意的歷史因緣 「四六」既「並峙為意」,其它數字也都隔「五」相對,一目瞭然首先看「一九」的「隔五並峙為意」,因「九」者,「陽之變也,象其屈曲究竟之形」,並因「一」象太極,更因文字「本義難為象」而勉強為之,故「一」一旦造之,即「破象入義」,卻也因「一歸何處」極難自圓其說,故造「九」以「象其屈曲究竟之形」,乃有「至尊」之說。

將這個道理發揮得淋漓盡致的,當屬中國的麻將,故常將「么九」擺在一起稱呼;「二五八將」也一樣,以「二八」隔五對望,而「八」者「別也,字象分別相背之狀」,其「並峙為意」,使得「八」雖立卻仍具「二」形,但由於「八」「象分別相背之狀」,故知「八」為靜態,尚無「物出形」之態貌,只是靜待「七」破土而出;要注意的是,其破之勢為「陽」,其之所以得以破之乃「陰」之造作。

職是,「七」之為七者,「陽之正也,從一,微陰從中衺出也」;「衺」字已失傳,從其字形不難推知一種嫩芽破土之覆蓋而往上冒出頭的態貌,以「一」為地故,其之所以得而「衺出」者,因「微陰」故,是以「陽」得而正之;「七」隔五與「三」對,即在此「衺出」,因「三」者

天地人之道也,「一象太極,二象兩儀,三象三才,故數成於三,而一二三同體,至四則變,數即事也」,而數成事出,「衺出」而已矣,但因「一二三同體」,故「三七」不宜相稱,反倒「四七」對稱,以其「至四則變」故,更以「三四」之間的「將變未變」乃渾沌狀態故;其「三四」之間「數將變未變」的渾沌狀態,與昒之「天將亮未亮」,或才之「艸將出未出」,甚至「卦將卜未卜」沒有不同,以其「侌昜」不可分,更以其「昜正」,才得以破「

微侌」而「衺出」也;其「出」,「動」也,其「將動未動」,「幾」也,「動之微」也,而「幾者動之微」為《易傳》的重要概念,以是知談「易」者不談「幾」,無有是處 「七」破土而出,至為關鍵,不止為「昜之正」,一出更。

石破天驚,所以西方神學大為利用,一週有「七」天至此柢定;從「事、易、物」的關係觀之,這個思維的衍生,脈絡依稀可尋,但一路追溯卻只得「侌昜」二字,而且是「將出未出」之間的渾沌狀態,故出入俱無,華嚴乃生,如果不能瞭解這個「渾淪思想」,則「二分法」的神我觀念必生。

至此,唯一沒有詮釋的就是「十」這麼個數字,但因「十」的「數之具」本身即隱涵著「渾淪思想」,故不易詮釋,以「負陰而抱陽」入意,可見端倪;「抱陽」甚妙,因「負陰」而生,既生,事出,易起,物生,「三(象)生萬物」,「萬物(乃)得一以生」,其「得」者,陽也,其「一」者,陽也,其「生」者,陽也,以「抱」之動作本身即為「陽」故,故《老子》多處有「抱」之論述,諸如「載營魄抱一」、「聖人抱一為天下式」,甚至「得一」、「生一」、「抱一」反覆論述。

這個「抱」字,亦為「陽之變」(「陰」也)的「九」之所倚,所以無法「屈曲究盡」時,就不得不「抱一」成數(「陽」也),於是「十」之「數之具」乃呼之欲出;至此,從頭到尾都掛單的「五」終於也有了「負陰而抱陽」的契機,而與「洪範五為皇極」對峙了起來,又因「十從㐅而正之,仍是此意,二五為十」又與五相倚,中文的「數之象」乃成。

這個「數之象」因一九、二八、三七、四六,隔五對峙,得以歸納為0與1,而有了「陰陽、有無、空色」的哲學意義;其回溯「度量數」而尋「數之象」的過程為「還滅門」,屬「負陰」,行至0與1,「抱陽」現,其現者「生」也,陽也,故知「負0抱1」,「

其中有象」;但因「皇極之五」與「具數之十」也如0與1對峙起來,華嚴幻生,至使「皇極」玄祕,「數象」對映,倚五盤旋迂迴而趨向「大中」,以「大中」終不可得故,是曰「其中有象」,與「大中生象」等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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